杭州市婚姻调查:民政局为何限制离婚协议书内容
发布日期:2023-08-31 15:35:52浏览次数:445
民政局为何限制离婚协议书内容
对于夫妻来说,在出现不和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双方的关系的,也是去民政局进行办理,那么民政局为何限制离婚协议书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政局为何限制离婚协议书内容 夫妻离婚是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但是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书要手写还是打印,所以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书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只要满足规定条件、内容清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有效的,并具有法律效应。 其中如果夫妻离婚情况不复杂,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时候,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一般民政局都是有打印版的离婚协议书的,不过去之前双方必须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等都协商好。 而在自己手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需要注意: 在手写离婚杭州出轨取证协议书的时候要注意先写上自己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结婚日期,结婚地址,身份证号码等) 在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还应该写明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未成年孩子如何抚养、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一般离婚协议书都是一式三份的,其中离婚登记时候交婚姻登记处一份,夫妻双方各自保留一份,而离婚夫妻应该在三份协议书上面亲自签名,签字应该手写或者按手印。 二、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三、离婚协议书内容怎么写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政局为何限制离婚协议书内容的相关内容,民政局限制离婚协议的内容还是为了防止出现乘人之危的情况,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诉宁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